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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六届电视小主持人大赛   福州第六届电视小主持人大赛
     赛事介绍    
About Us


、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州市教育局、福建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福州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承办单位:福州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海峡青少年艺术团

执行单位:福州市鸿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福建新青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海峡银行、东二环泰禾广场、世欧广场、

福建大娱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

2016年5月15日(参赛选手将按编号分场次进行比赛,具体参赛时间于5月5日在大赛官网及微信平台公布)

三、比赛地点

福建省少年儿童图书馆(一楼报告厅)鼓楼区东街28号

四、参赛对象

晋级赛晋级的选手

五、赛事组别

大赛分为小学组、初中组

六、赛事咨询

1、电话:少儿频道热线0591-83620618、福建省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

2、网络:登陆大赛官网福建青少年发展中心(www.fjxqn.cn)

3、微信:福州广播电视台少儿频道(微信号:逗逗俱乐部)

福建青年之声(微信号:fj-youth)

七、比赛内容

晋级赛比赛内容:

1)1分30秒个人展示(作品可以选择散文节选,诗歌,独白等,可配乐)

2)1分钟主持(带有互动性,说明主题,要求要完整性)

要求:

A、第一项不得少于50秒;第二项不得少于40秒

B、晋级赛使用过的作品,不得参加互选赛

C、个人展示环节可以邀请助演嘉宾,使作品更加丰满

八、比赛流程

时 间

环 节

具体内容

5月15日

8:20-9:00

选手

报到

1、选手在监护人或老师陪同下进行入场签到

2、选手须携带晋级卡及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护照)复印件进行签到

3、签到领取号码牌并贴至胸前,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选手区,亲友团在赛场外等候

9:00

主持人

开场

主持人宣布电视小主持人大赛开始,进行比赛规则及评分介绍

9:05-

12:00

比赛

环节

主持人请第一位选手上场,根据比赛内容进行比赛

1、选手上台,第一项:1分30秒单人展示(不得少于50秒),

第二项:1分钟主持(独立完成,不得少于40秒)

2、5位评委现场以举牌形式并点评拉票,争夺选手作为自己战队的队员,选手在举牌的评委中选出自己喜欢的导师(类似好声音)

第一位选手结束由主持人宣布第二位选手上台,以此类推

12:00

比赛

结束

1、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

2、晋级名单将通过大赛官网及微信平台公布

备注:下午选手报到时间为13:20-14:00;具体流程参照上午流程进行。

九、赛事评分标准及办法

1、语感、节奏、字音的掌握(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语言表现力强)

2、形象气质、仪表仪态(加强个性气质的选择)

3、表述清晰、应变能力(反应迅速,应变能力强)

4、主持风格、自信、有童趣(个性鲜明,创意新颖)

5、互动性(可带动现场气氛)

备注说明:选手参赛总时长为150秒,计时时间一到将会被评委喊停,选手比赛结束。第一项不得少于50秒、第二项不得少于40秒,不然将会影响选手晋级。

比赛办法:五位评委现场以举牌(大拇指“棒”)形式争夺队员(每位评委老师最多只能拥有5名队员)。选手若被多名评委举牌时,评委可对选手进行拉票,最终选手在举牌的评委中选出自己喜欢的导师;若只有一名评委举牌,则该选手只能属于这位评委;若选手没有评委举牌,则选手被淘汰出局,但可以参加网络投票的其它奖项评选。

十、赛事晋级

根据评分办法,评委根据选手现场的表现,5位评委进行学员争夺战,每位评委老师最多只能拥有5名队员。被选中的选手晋级总决赛,另外5名选手则通过网络投票数排序选出(采用不重复原则)。网络投票选出的5名选手,由导师抽签分配。晋级选手名单于5月18日在大赛官网及微信平台公布。

十一、网络投票

投票时间:5月5日—6月4日

参与对象:晋级互选赛的选手

投票通道:

1、登录福州电视台少儿频道“逗逗俱乐部“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

2登陆大赛官网福建青少年发展中心(www.fjxqn.cn

3、关注福建青年之声(微信号:fj-youth)

网络投票将在5月17日中午12点,根据投票数顺位,选出前5名选手晋级总决赛。其他选手可继续投票参加其它奖项的评选。具体投票规则5月4日将会在大赛官网及微信平台进行公布。

十二、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应征得监护人同意,方可参加本次比赛。

2、参赛选手有义务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3、参赛选手有义务服从大赛组委会的赛事安排及管理。

4、参赛选手有义务严守评选纪律,严禁出现贿赂评委、作弊现象。

5、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没有到场的视为自动弃权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6、赛事组委会享有本次大赛参选作品的广播、电视、互联网播放(映)权及报刊刊登权;参选选手的形象使用权;享有与本赛事全程相关的其它权益。

7、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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